11月5日起祥鹏航空调整国内航
2020-03-20 16:07 admin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精神及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现对祥鹏航空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如下:
自2018年11月5日(含,出票日期)起,祥鹏航空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
1. 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航段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50元/航段燃油附加费。
2. 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
3. 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之前,国内每段航班会交50元作为民航发展基金,从11月5日开始,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成人旅客多了20块的燃油附加费,要交7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成人旅客多了50块的燃油附加费,要交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