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设立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
2024-02-20 11:09 admin
据中国政府网2月19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批复还指出,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总体方案》明确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有效推进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和服务,制定具体配套政策,积极支持上海市推进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海关总署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成果进行评估、总结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