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新闻]国税局出台20项优惠措施 助力郑州航空港发展
昨(2)日,河南省国税局举行新闻通报会,发布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20项税收优惠。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主任张延明说:“这给港区送来了全省最优的税收政策。”
最新政策
12项税收优惠支持航空港区建设
国务院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成为我国首个航空经济发展先行区后,航空港经济呈现出迅猛发展之势。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主任张延明昨日介绍,今年上半年,港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9.7亿元,增速33.6%,税收收入增长60.6%,截至8月底,已有33家航空公司落地,通航71个城市,航线达到107条。
河南省国税局局长孙荣洲说,为全力支持港区发展,省国税局经调研论证,在国家税收政策框架内,借鉴发达地区经验,出台了支持港区发展的20项政策。
其中,12项政策涉及税收优惠。
比如,对实验区内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实验区内从事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
首次提出
7个工作日办结制
相比较12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梳理,河南省国税局将5项税收管理权限直接下放至港区国税局,则是更大的亮点。
比如,实验区内总机构在郑州市和郑州新区范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经确认后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统一汇总缴纳。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财务工作量。
下放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权限。实验区内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备案的市级权限,全部下放至郑州航空港区国税局;属于省局备案权限的,由港区国税局直接上报省局。
据通报,今后在实验区内的出口企业办理退税业务,符合规定的,将实现“当月申报、当月审核、当月退税”。
河南省国税局还首次提出了“7个工作日办结制”、承诺对一些涉税事项“零收费”。
河南省国税局副局长李廷廷说,除个别特殊事项外,港区国税局涉税事项办结,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
港区内的纳税人今后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网上办税、涉税审批、参加涉税培训、领取发票及涉税资料,国税机关均将实行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