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新闻]国务院再度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2014-02-15 09:17 admin
民航资源网2014年2月15日消息:笔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简称《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此外,国务院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有关法律。
本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共涉及24个部门,其中涉及项目较多的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和民航局等部门。
《决定》中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18个子项中,涉及民用航空类达7项之多,包括对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审批;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认定等(具体取消下放及审批部门依据见下表)。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64项,另有18个子项,涉及航空类7项)
【相关截图来源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