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认可“0元机票 ”并非财大气

2020-03-20 16:28 admin

7月10日晚,国航官网出现故障,个别国际航线票价显示为“0”元,许多网友抢购并成功出票。12日,国航客服官方称,0元机票有效。但部分网友称被承认的是当时就出票的极少数人,大多数人付款没出票的依旧不能出票,指责国航区别对待。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毕建伟表示,国航认可这份合同成立是符合规定的。

  许多网友调侃道,都是“同行”,国航比银行讲诚信。也有网友评,到底是国航财大气粗,不计小利。但笔者对上述观点皆不能苟同。

  市场经济应当是法治经济。“0元购票”实属“不当得利”。据《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作为营利性机构,国航即便有可能出售超低价位的打折机票,但出售“0元机票”甚至“负票价机票”,就显得不合常理,况且其原因是系统故障,符合“合同一方因过失致使另一方获利”情形,亦不属于“善意取得”范畴。因此,国航方面有权追偿,而已0元购票者有义务作合理补偿。

  原以为,国航方面会依据上述规定,出于防止损失的自救目的,及时阻断错误信息,终止既成交易以挽回损失。但事实相反,国航方面承认了“0元购票”效力,展示出一副“仗义舍财”的姿态。但据网友反映,“大多数人付款没出票的依旧不能出票”。笔者以为,既然承认合同有效,“0元支付”同样属于合同生效的要件。若反映属实,则国航方面履行承诺的壮举就是浅尝辄止。或许应该这样理解,害怕损失扩大的国航并非想象中“财大气粗”。其承认已取票者的有效性,是因为“生米煮成了熟饭”,无奈之余做的“顺手人情”。顺便通过媒体免费搞搞宣传,赚赚人气。诚如是,给国航的诚信打分最多只能给50分。相对于许霆案,国航承认“0元机票”的作法算是一种进步,但在通往诚信之路上,却不及英国银行的作法更具诚意。

  对于国航而言,信守承诺与保全利益,如鱼与熊掌。既然国航并非“财大气粗”,依法维权又“半推半就”,那笔者干脆自告奋勇为其说明。民法固有“公平、诚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不论何种情形,诚信必须基于对法律的遵循和公平之上,且不得滥用权利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即便当事双方遵循约定,但如果出于恶意或违背法律,同样不被认可。因此,国航承认“0票价”虽然有益于诚信,却有失于法理。一经舆论炒作发酵,便可能诱导社会上见利忘义、趁火打劫的丑恶现象多发,而且对其他行业遭遇类似情形时,由于缺少支持维权的惯例和示范,难以鼓起勇气依法维权。毕竟中小企业或其他经营个体没有国航大佬那般“财大气粗”。

  概言之,许霆案中,银行大佬回避自负责任,强势压制法律判决,虽赢得官司,但失之口碑。相比英国银行作法,多少显得不够厚道。此番国航认可“0元机票”同样显得心口不一,委曲求全,既不敢理直气壮、依法维权,更不愿“赔本赚吆喝”,扭捏作态可见一斑,能否赚取“诚信”喝彩犹未可知。倒不如一如既往履行承诺,舍小财换大义;要么干脆依法维权,维护市场秩序,倡导公序良俗,也好让钻营者彻底失去信心。